全民公众讯(刘洪垒 王罗娟)王某与单某本是要好的朋友。王某因做生意向单某借款20000元,但借款后却长期不还。单某多次找王某索要,王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拖。
单某无奈之下将王某告上了法庭,因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王某败诉。后单某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查找财产线索。因王某未能主动履行,且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等,本案陷入困境。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证,原来王某常年做农资、种子生意,家境还算殷实,育有一子一女,且都已成年。在调查中,得知王某之子王某某已订婚,不久将登记结婚,执行法官灵机一动,决定采取“亲情法”执行,敦促王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找到王某的儿子王某某,向其阐述了案件的经过,法院判决的结果,王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判决的后果,通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释法,王某某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朋友钱不还,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法院干警几次来执行,他不怕丢人我还怕丢人呢,并表示这个借款如果父亲不还由他来还” 。临走时表示回去劝说父亲,履行法院的判决。
两天后,王某某主动来到拜城县法院执行庭,将其父亲所欠单某的债务一次性履行完毕,愧疚地说:“父亲因做生意与朋友产生矛盾,欠钱不还,现在想明白了,但碍于脸面今天叫我把所欠的20000元钱交到法院来”。一件棘手的民间借贷纠纷,在美德,亲情的感染下,顺利的“消化”了,既实现了债权,化解了矛盾,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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