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 合浦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坟山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置工作,主动担当作为,针对合浦县当地坟山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现状和问题,及时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措施,及时有效地排查和处置了清明期间坟山矛盾纠纷突出问题。自2021年3月20日起至目前,合浦县全县共排查坟山纠纷21件,共调解21件,其中已调结8件,正在进行调解13件。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部署行动及时。合浦县司法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总工作原则,坚持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把防范和化解坟山矛盾纠纷作为维护和服务全县社会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形势和当地坟山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现状,及时科学制定和出台《关于开展清明期间坟山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和开展坟山纠纷排查和调处活动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全体司法工作人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二是深入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前,合浦县司法局印发了专项宣传资料,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栏和张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深入各乡镇大力宣传《国家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宣传不留死角,营造文明扫墓和防范山火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三是落实责任制度,深入开展排查。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项责任制度:第一项责任制度是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制,即落实“县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体制;第二项责任制度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清明期间,一经发现突发性、群体性重大坟山矛盾纠纷事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第三项责任制度是实行包案制,明确司法所长是辖区内坟山矛盾纠纷调处第一责任人,对排查出来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坟山,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处置。
四是严格工作要求,及时调解处置。一是严格要求全体司法工作人员在调处坟山矛盾纠纷案件过程中严格执法、讲究策略、把握时机、快速反应、坚决果断和冷静稳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迅速平息事态;二是各乡镇司法所和基层调解人员到辖区村开展以坟山矛盾纠纷隐患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大排查,突出调处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包案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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