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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遗嘱继承问题

发布时间:2012-09-14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爸爸给我写了一份遗嘱,还是遗嘱问题,说把家里的古董、字画都给我,我爸爸去世后,我就想把这些古董、字画都拿回家里。可是我妈妈和大姐现在不同意,说我爸爸写遗嘱的时候是老年痴呆,遗嘱无效,要求从新分配,我想知道我能依据遗嘱得到这些财产吗?

[有法大家帮]律师黄利军解答继承法问题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网络电视台我是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主持人小雨,很高兴每周四下午和大家在中国网络电视台进行面对面沟通和交流,每周四下午我们都会邀请相关的法律界专家,就各位网友有些法律方面的问题,生活当中遇到也罢,还是工作当中遇到也罢进行面对面交流和沟通,今天演播室邀请到专家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黄利军律师,欢迎您黄律师来到我们演播室。

  黄利军:各位观众好。

  主持人:因为时间关系赶紧进入我们主题,第一个问题是我爸爸给我写了一份遗嘱,还是遗嘱问题,说把家里的古董、字画都给我,我爸爸去世后,我就想把这些古董、字画都拿回家里。可是我妈妈和大姐现在不同意,说我爸爸写遗嘱的时候是老年痴呆,遗嘱无效,要求从新分配,我想知道我能依据遗嘱得到这些财产吗?

  黄利军:听完描述我认为这个网友通过这个遗嘱得到这部分财产困难非常大。因为首先,她妈妈和姐姐都描述,立遗嘱时候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如果父亲在立遗嘱时候确实患有老年痴呆症,那么无疑这个遗嘱将是无效的,因为立遗嘱人立遗嘱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是无效,不能分到这部分财产。反过来如果妈妈和姐姐不能举证证明父亲立遗嘱时候处老年痴呆,这就是遗嘱部分有效和上一个问题一样问题。处分他妈妈那部分财产只是部分财产,父亲自己处分自己份额可以,按照自己那份遗产继承。

  主持人:也就是说很明确,她母亲和她姐姐在的时候不同意把这个东西所有东西拿走是属于维护自己权益,如果她想分得一部分遗产只是她父亲那部分可以。

  黄利军:大前提一定认定父亲立遗嘱时候不具有老年痴呆症。

  主持人:还有个大前提,接下来还看下面问题,说我跟我的远房侄子签过一个协议,他在北京没有房子,我是光棍一个,协议里我说他给我养老送终,我死后以后就把房子给他。可是现在他说孩子要上学办户口,最好让我先把房子过户给他,我该不该给他过户呢?

  黄利军:听完网友问题,我认为先生还是要慎重考虑这个问题,因为目前针对这样的案例也很多,那么他如何慎重考虑这个问题。我认为在这个问题里面,他一定要先充分的给予自己生活予以保障以后再去考虑要不要过户,因为如果说一旦你自己健在时候把这个房子过户给侄子,中间可能要经过一个赠与过程,如果赠与给侄子反过来如果万一这个侄子翻悔不再对你进行照顾,再撤销这个赠与,问题很难解决。

  黄利军:为了保护我们这位网友自身权益去考虑,还是一定要慎重考虑这个问题,不要轻易把这个房屋过户给别人,一定充分保护自己权益。那么我也建议这位网友,如果想按照他本意这么做,可以在自己有生之年健在情况下,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里面充分约定侄子必须对自己有生之年给予照顾,自己百年以后,而且这个侄子处理完自己丧葬事以后,才能按照遗嘱去继承这个房子,那么这个情况下可能对我们网友的权益保护更好一点。

  主持人:这个遗嘱留下来以后必须到公证处有法律效应。

  黄利军:最好公证。

  主持人:这个问题我黄律师给您出这个主意已经很明确,首先不要轻易去把房子直接过户到别人名下,这样对您有风险,为了保障您自己能够安居乐业,您最好又想把这份财产增给侄子,那您最好在您清醒的时候,先写一份遗嘱。

  黄利军:这份遗嘱是这样,遗赠抚养协议。

  主持人:写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把您想法陈述清楚,您必须要求您的侄子在您有生之年尽到对您养老送终以后,才把房子过户到他名下,这个要非常明确情况下,才能保证你权益,同时也能保障侄子权益。这样做两全其美的。好接下来我们来看下面一个问题。我爸爸去世的时候,给我们兄弟几个每人留了几万块钱,这些钱我也用的差不多了。现在,我多年不联系的表舅突然找到我,他说我爸爸生前跟他借了五万块钱,他还拿出了当时的转账银行单,说这个钱应该我这个大儿子给还,我想知道是这样吗?

  黄利军:是这样,不应该是这样的。

  主持人:不应该这样,首先很明确回答不应该是这样。

  黄利军:因为首先认定五万元债务是否存在,如果五万元债务确实他父亲留下,将视为他父亲留下债务,这个债务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首先用大父亲所遗留遗产偿还,如果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其他债务不用偿还,就是说超过我继承的遗产份额的我可以不用去偿还。反过来说接下来解释一下,遗产被哥哥、弟弟分完,后来债务出现,债务出现以后,如果这个债务没有过了他诉讼时效,那么这个债务还是要进行偿还,就是由各位继承人在他们所继承的范围内,根据他们所继承遗产比例,按比例对这个债务进行偿还。

  黄利军:比如说当时几个孩子,每个孩子都继承了五万,现在又出现五万债务,那么个人要偿还一万,这样才能把保护债权人第三方利益,才给予更好保护。

  主持人:那是不是我想首先应该确立这个债务是不是确实存在,几年前拿这个转帐证明是不是就能确认是父亲借他的债务?

  黄利军:首先这个债务一定要提供充分证据,这个是我们接下来还要分析,如果说这个债务只是有一个转帐凭证这个能不能认定,这个有很大争议,如果说不但提供转帐凭证,而且还提供了其他借条,这种情况下,确实五万元债务发生过这种情况给予支持,如果只有凭证法院鉴定也不一样。

  主持人:是不是借了表舅没有还债务,我们国家法律上除了他刚才有遗产继承一部分遗产之外,是不是父债子还这个说法?

  黄利军:这个说法不正确,首先不是说父债子还,如果说父亲遗产没有去继承,那么我完全不去偿还,如果说我继承了,我偿还只是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去偿还,如果说超出遗产范围,我可以去自愿偿还,可以去不偿还,这是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主持人:也就是说他没有完全义务偿还自己父亲债务。

  黄利军:那是民间比较有误导性说法。

  主持人:那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这位网友说了,说我妈妈得了重病突然去世了,她生前是一个公司的股东,有股份,可公司说我还没有满18周岁不能继承股份,我现在17岁能不能在这个公司当股东呢?

  黄利军:首先这样,这个网友能不能成为股东,应该首先考量这个公司公司章程如何规定。因为我国《公司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下的文,都是可以规定,未成年子女仍然可以作为公司股东,那么他最大障碍在哪?就是在这家公司公司章程,这家公司公司章程可以给予股东继承人是否继承股东资格可以给予限制,网友能不能成为公司股东,那么我们说话要考量公司章程,对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给没给予限制,这家公司章程没有给予限制,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的,继承股东的身份权和财产权都可以继承。

  主持人: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公司在公司章程里面没有规定说什么什么年龄对子女不可以继承,就完全有资格从法律上继承公司股份,有没有资格进入到公司参与管理?

  黄利军:接下来涉及到这个问题,如果子女未成年成为股东,如何参与管理,将由他法定代理人,代表他参与公司管理是这样的。

  主持人:也就说他未成年不能参与管理,但是如果说他没有到参与管理的年龄或者是在公司章程给限制了未成年不能成为股东,等到18岁的时候,他也没有资格再去主张权利?

  黄利军:是这样的,如果他父亲去世以后,股权没有被分割,其他的公司股东将对他股权给予一个,其他股东有一个优先受让权问题,如果其他股东即没有表示去同等价格购买,也没有说给予限制那么股权是在这儿归他的股东的继承人一个共有财产存在这儿。那么分红以及股权所产生的各种财产收益都讲归他继承人所有。如果说未成年子女满18岁以后,他可以去提起一个股东资格确认,也是继承股东资格一个叙。

  主持人:在我们国家《公司法》里,未成年人成为公司股东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公司规定能够高于公司法的规定吗?

  黄利军:是这样我们最近修改《公司法》赋予我们公司章程最大权利,只要在公司没有违反公司法情况下,章程给各种各样约定,这就充分考虑到我国公司灵活性,以及它公司能够很好经营这种情况。

  主持人:那像比方说公司如果做了约定是不是跟公司法向冲突?

  黄利军:这个不冲突。第一我国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有这个约定权利,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了不能继承股东资格,那么公司将要对他这位股东遗留下来股权这部分给予合理退出机制,给予合理折价,来让他继承人去分割折价,以及股权所对应收益。

  主持人:这个问题关于公司继承的问题,原来我们节目当中也涉及到相关的问题。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说的。好看下面问题说我爸爸生前一直跟我说把最大的房子留给我,还给我写了一份遗嘱。可是现在他去世了,我跟其他兄弟姐妹一说遗嘱的事情,其他人也都拿出了爸爸写的遗嘱,前前后后一共四份,我想知道到底那一份有效啊?比较乱。

  黄利军:这个问题我们经常遇到,这个这样分析,第一父亲写遗嘱是四份遗嘱,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立遗嘱,以最后一分为准。

  主持人:时间最后一份为准。

  黄利军:时间最后一份为准,第四份他父亲出现什么症状,影响神志第四份无效,第三份时间为准。

  主持人:按照时间往前推,他肯定他父亲我们猜测通过这个问题,他父亲可能写了四份遗嘱内容都不一样,所以他就很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来咨询我们。那您就看看您手里那份遗嘱,他写的时间什么是不是最后一份,在神志清醒时候立下遗嘱。

  黄利军:网友问题补充一点,都是四份遗嘱,之前一二三如果有一份公证,将以公证优先有效第四份不视为有效,看网友立遗嘱第一有没有公证,第二有没有行为能力这两点充分考虑。

  主持人:如果手里经过公证您遗著最有效,如果四份都公证按照当时时间证据。可能生病当中一会儿一个想法,一会儿想法,这种情况存在,下面问题说。我姐夫突然车祸去世了,他们公司一次性给了我姐姐和我小外甥8万元的抚恤金。这个事情被我姐夫的父母知道了,现在这老两口要我姐姐给他们分这个钱,这个钱他父母有份吗?

  黄利军:这样父母有份,但是跟大家解释一下抚恤金,那么抚恤金在我国的继承法里面是没有把它明确列入遗产范围,那么抚恤金我们大家也都知道它是对死亡者亲属近亲属表示精神或者感情慰问金,这部分我们国家参照遗产来分割的。也就是说首先由所有继承人来协商进行分割,如果说不能达成协商分割一致意见,那么实践中法官会参照遗产来分割,所以说抚恤金应该是有近亲属份。

  主持人:有没有第一财产继承人第二财产继承人顺序。

  黄利军:也是按照遗产顺序继承,当然由第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主持人:享有同样权利,所以这个钱还是有他父母份额。好,这个问题比较简单,下面我们来看下面这个问题说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姐姐嫁到了外地,我一直在照顾我爸爸,后来爸爸去世的时候,把我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街坊叫到床前,说把房子留给我,存款留给我姐姐。可我姐姐现在不同意,还把我给告了说要重新分遗产,我该怎么办?

  黄利军:这个网友问题是这样的,因为是这样,这个网友提出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我们经常遇到口头遗嘱效益问题,那么口头遗嘱效力是这样,适用于几种情形,立遗嘱人涉及生命安全很危机情况下,或者说有重大疾病,或者说发生什么不可预料事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但是另外一方面必须要有两个相关无利害关系给予见证,如果立口头遗嘱消失立遗嘱人仍然健在,口头遗嘱应该会尽快被其他遗嘱形式给予代替。

  黄利军:所以说这位网友问口头遗嘱我认为无效,原因如下。第一父亲在立口头遗嘱第一找见证人是网友,第二个是外人。那么从利害关系角度考虑,网友作为有利害关系人在这儿参与是不合法的,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另外这个口头遗嘱立完以后,在实践中按照口头遗嘱分割遗产时候会产生很大争议。

  主持人:那如果刚才提到德高望重人,德高望重人身边这个人共同和他面对去世,父亲去世前遗嘱人是不是有利证据,证实父亲确确实实立这样口头遗嘱,在法律上能够给予支持?

  黄利军:是这样我们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口头遗嘱发生情况很危机,真正能否表达立遗嘱人意愿必须两个无利害关系人给予见证,虽然这位德高望重有一位老人给予见证,还是不符合口头遗嘱有效要件,另外一个见证人网友本人,有利害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合口头遗嘱有效要件是无效。

  主持人:必须有利害关系人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给予见证,这个口头遗嘱才能行之有效。

  主持人:今天时间过得非常快,我们节目结束时间也到了,感谢各位网友收看我们节目,同时感谢黄律师来到我们演播室,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律师在线网摘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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