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根据媒体报道,《规定》明确干部“下”的6种渠道,将5类情形纳入问责范围,详细列明领导干部或被“调岗”的10种具体情形,阐明问题官员“复出”的前提条件……本次新规,可谓条条关联着官员的“乌纱帽”。
《规定》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在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方面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无疑是为加快推进“四个全面”的重大举措,更是向广大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发出的强烈信号。所以,《规定》公布后,一时间,许多网友议论纷纷,共同认为,不作为、太平官的现象,将永远成为过去,“能者上”、“贤者上”成为干部任用、选拔的新气象。
“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这是改革开放后,许多企业为教育员工认真工作的一句通俗易懂的“名言”。长期以来,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庸劣者“稳坐钓鱼台”,常常造成我们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的局面。论资排辈、照顾性安排、应付式问责等做法,让庸者轻松上位,堵塞了年富力强、廉洁有为的干部的上升渠道。某种程度上,“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存在,也是庸懒散浮拖等病症的根本之所在。
常言道,不破则不立。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最根本是要解决好用人机制,必须彻底打破“排排坐,吃果果”那种原始的“论资排辈”。党员干部“能上能下”或许就是打破过去的用人框框,让新鲜血液更好流通,让新的活力永远在干部队伍。
“用好人”是盘活用好党员干部人力资源,让“好干部”成为党的核心战斗力的重要措施之一。组织部门在考察任用干部时,应精准地做到“量才使用”,充分发挥其长处。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本就应成为社会新常态。在深化干部任用制度改革中,破除“铁饭碗”、“铁交椅”、“铁帽子”,都是改革利剑之所指。让机关不养“闲人”、“庸人”就是改革的目的。所以,我们就必须形成一种共识,一种生态,积极支持,那就是“能上能下”。
作者:刘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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