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电气集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3月4日至5月3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巡视。6月17日,巡视组向东方电气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接受巡视以来,集团公司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坚持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
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布置整改工作。多次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两次听取中央企业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重要指示,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理清思路、专项部署。集团公司党组和领导班子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思想统一,确立了巡视整改过程就是国有企业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的过程;就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把制度的执行抓得更严的过程;就是振奋精神、推进发展、把企业做强做优的过程;就是加强央企党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过程的总基调,坚持将推动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系列决策部署和完成集团公司全年目标任务相结合,与实现企业发展战略、践行国有企业使命相结合,按照两个月内见到阶段成效和今年底基本整改到位倒排整改进度,按期保质完成。
(二)以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为抓手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集团公司成立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落实工作总负责,始终把握整改过程;总经理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和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任成员,集中精力和时间进行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党组工作部、审计部、经济运行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集中人员专职整改。就巡视组提出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选人用人不严格、程序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暗箱操作、内控机制严重缺失的问题;以权寻租,收受巨额贿赂的问题;关联交易、吃里扒外输送利益的问题;峨半项目亏损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成立了7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定期向集团党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决心以最认真的精神、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措施抓好整改。
(三)以厘清整改责任清单为导向狠抓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位,集团公司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坚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思路和任务分工,制定了《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细化了5大项38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相应的“责任清单”与“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做到责任人人肩扛、任务层层传递。坚持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各专项治理工作组和责任单位定期向集团公司党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党组全面掌握和督促整改任务的落实进度、质量。
针对巡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及推进情况,通报落实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巡视工作进入整改阶段以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2次主持召开集团公司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安排整改工作,8次主持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巡视整改专题情况汇报。坚持每周一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例会上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重点问题所涉及人和事的处置提出明确要求。在集团公司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上对《中共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进行讨论。各分管领导深入企业和部门,先后召开17次会议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分管任务的过程管控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及时有序推进。
二、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全力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和工作成果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全集团坚决予以整改和贯彻落实。通过以问题为导向,逐条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党建能力和水平,保证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关于对“企业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通过认真学习,研究部署,约谈传压,建立“一岗双责”。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5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组、纪检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纪检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团公司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对所属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齐心协力履行好集团公司党组的主体责任。
明确“7个方面26项”主体责任,制定了“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和主体责任考评及责任追究办法。集团公司重新修订完善了《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集团公司党组履行主体责任7个方面26项主要任务:一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国家、企业、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五是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六是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案件;七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自律、廉洁从业表率。通过责任和任务细化,详细明确界定党组、行政、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任务,坚持把压力传递到位,把中央关于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具体化,有效地强化了管党治党责任。同时还制定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报告“一岗双责”的4种方式,即年度述职、年度民主生活会、半年定期书面报告和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增加了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结、点评、工作指导等工作环节。制定了《集团公司各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评中设置“落实主体责任”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明确11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情况要予以责任追究,实现刚性兑现。同时,继续坚持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每年至少给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集团公司纪检组长每年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一轮廉政专题巡讲的工作惯例,进一步从制度上加以明确和细化。继续坚持集团公司在与企业领导班子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将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考核与KPI挂钩,进一步细化要求和措施,构建起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到位、责任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党组坚持“四直接”、“四集中”,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集团公司党组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更加规范了党组会、纪检组会研究案件检查工作的程序和记录。巡视期间,集团党组研究案件检查工作4次。党组书记带领纪检组长直接过问重大问题线索,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线索核查、直接安排重要案件查办,直接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组对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实行集中办理信访举报、集中处置问题线索、集中查办典型案件、集中开展督促指导的“四集中”管理,切实提高了案件检查的工作效率。
2.关于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明确“三转”和监督执纪的任务途径、制度方法。一是集团公司纪检组迅速召开巡视整改纪委书记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两个责任”重要讲话,传达了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五室联系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明确要求各企业纪委书记要加快推进“三转”的步伐,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更多关注、更大力度、更严措施。二是坚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认真履行“六方面”监督责任:协助集团公司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督促检查所属企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抓好常规性工作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推动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管理制度,修订《纪律审查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新建《二级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部门正职提名考察办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集团所属企业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四是继续坚持二级企业纪委书记交流任职和定期轮岗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约谈报告制度,对下级企业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由纪检组长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要求,限期整改。五是进一步加强集团总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调整了内部工作职能,增设案件审理、宣传教育处,增加编制5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廉洁文化建设、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增强了监督执纪问责力量。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面正视巡视指出的“有案不查、查而不惩,有的案件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纪问责常以经济处罚代替党政纪处分”的问题并坚决予以纠正,重点围绕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调查核实方案,建立起以纪检监察、党建、审计、财务、人力资源、投资、法律、保卫等众多骨干人员组成的强有力的办案力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
巡视期间,巡视发现及移交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60件。对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在巡视期间和巡视整改中,组成了90余人参加的21个专案及核查组,其中:集团总部专门抽调30名骨干人员成立15个核查组,集中力量对信访和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同时,积极统筹联动四川省纪委和地方检察院,组成6个专案组近60人的办案力量,协同集团公司基层纪委办案力量,形成由上到下,由内及外的办案合力。纪检组集中力量抓紧处置巡视组转办信访和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截止8月上旬,已办结105件,办结率达到65.6%。对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严格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对涉嫌犯罪问题,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通过两个月核查,已完成阶段性处理95人,移交司法处理7人,其中:党纪处分18人,涉及撤销党内职务和开除党籍9人;政纪处分7人,涉及降级和撤职6人;解除劳动合同7人;组织处理70人,涉及通报批评20人,降职1人,诫勉谈话32人。目前其他涉及违纪违规的线索正在全力组织调查中。
加强警示教育,警醒各级领导人员。坚持在集团公司网站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中央巡视组进驻集团公司以来查处的各级领导人员及有关单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把巡视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编成《读书思廉》专刊、期刊,用身边案件警示教育全体党员、领导人员,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通过召开全集团视频会、“三严三实”党课等形式通报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进一步警示和提醒各级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在全集团形成“不敢、知止”的廉洁氛围。
3.关于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2015年6月24日,集团公司全面布置开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整改工作,通过各企业自查、集团重点检查的方式,对涉及福利费、劳保费的使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治理,正风肃纪,成效显著。
建立完善制度规定,确保执行和监督有据可依。紧紧围绕巡视反映的问题,制定完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3项制度,明确规定集团各级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费用上限标准等,集团所属各企业也分别制定了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具体管理规定并报集团审核备案。制定《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总部接待管理若干规定》等2项制度,规范接待标准、报销程序,全面规范集团公司的业务接待管理。制定集团公司福利费用预算和使用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禁止性要求,对各子企业福利费预算和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一是巡视期间针对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和部分领导人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标准完成了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二是针对扩大范围超标准配备公车、班子成员超额配车、公车私用问题,下属企业领导人员普遍超标配备公车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7月17日,印发了《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公务交通费用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公司领导人员选择参加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要求。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行全面的规范管理,明确子企业负责人一律纳入车改范围。制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公务用车整改方案,坚决贯彻中央规定精神,按照“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原则,严格整改和减少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用车,对超标车辆实行集中统一处置。集团所属企业也根据公务用车整改方案,结合业务开展、营销服务、生产实际,缩减小车队职数,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三是在集团公司深入开展“降本、节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开展业务接待费专项治理,规范业务接待事项,严格控制预算和标准,实施归口管理,做到总额控制、事前报批、过程管控、事后报备。坚持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五项费用月报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将五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动态监控,定期通报,对管控不严、支出超标的单位督促说明情况,并约谈相关负责人。截止7月30日,全集团业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17.72%,五项费用同比下降40.53%。四是对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津补贴和奖金奖品发放情况分别开展监督检查,巡视期间组织全集团再次开展“小金库”清理,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对是否私设“小金库”问题书面承诺并签字背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并严控费用支出。一是针对规范福利费、劳保费用管理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梳理国家的相关政策、省市和企业的现行制度,对国家允许和禁止实施的福利开支项目及相关要求进行归类,对全集团福利、劳保费用开支项目、标准及发放方式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企业福利费、劳保费开支项目和发放方式的合规性、项目标准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明确严格禁止性规定的原则,严禁出现违规行为。二是根据巡视组提供的问题线索,在巡视组的直接指导和帮助下,对所属个别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奖品问题给予了严肃处理,对违规发放的费用予以追回,对16名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对所属个别企业虚报套取费用问题,已在巡视期间进行了整改处理,对违规报销套取的6.5万元费用予以追回,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三是加大职工群众监督力度,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站、信箱,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4.关于对“选人用人不严格,程序不健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修订完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总部职能部门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领导人员选拔与管理制度。一是完善选任程序。按照“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会议决定、任职”的流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明确集团公司党组提拔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必须在第二次党组会议上听取考察情况汇报、进行任前公示后,方可办理任职手续;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提拔必须进行任前考察,任前考察必须做到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领导人员、管理人员档案“凡提必查”,纪检组织意见“凡提必听”,任职前必须进行任前公示和任职谈话,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避免出现提拔领导人员程序倒置问题,纠正“以年度考核代替任前考察和公示”等问题。二是调整选任的年龄标准,取消领导人员任职年龄上限要求,新提拔各级领导人员不再设置年龄上限,纠正领导人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一刀切”问题。
坚持聚焦巡视反馈问题,集中开展系统专项整治。一是在继续坚持“一报告两评议”的基础上,制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集团所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范领导人员选任标准和程序不严、管理松散等风险,及时纠正一些企业用人不严、用人不公、用人失察和“带病上岗”等问题。二是开展集团所属企业领导人员选任与管理制度的专项整治。党组印发文件,安排集团所属企业选人用人制度的集中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在上会审议前均报集团公司党组工作部审核。三是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执行“凡提必核”的整改落实工作,组织集团所属企业按照中央规定开展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汇总综合和抽查核实,报告率达100%,2015年集团所属企业1月1日至6月17日期间新提拔领导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部进行了补充查核。四是开展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领导人员职数配置的专项整治。针对所属企业“副总师及以上领导人员人数过多”的问题,明确对副总师级领导人员进行集团党组任前备案,同时按比例确定职数,严格审批和从严控制。五是针对一些领导人员和职工经常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制定《集团公司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加强证照管理。
坚持拓宽从严管理渠道,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了《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日常管理监督与综合分析研判办法》,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评、谈心谈话、函询诫勉、审计监察、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多种渠道,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人员履职状况,做到防微杜渐,防止领导人员“带病上岗”,全天候加强领导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二)关于对“物资采购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中央第三巡视组指出的物资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立行立改,一方面严肃查处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一方面大力推进统一采购招标平台建设,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步入快车道。
1.关于对“暗箱操作,内控机制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
专项检查,流程优化。以巡视反馈集团所属两家子企业涉及外包合同应招标而未招标、违规越权审签合同问题为重点,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物资采购单位自查,集团公司领导带队对主要子企业采购招标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围绕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执行是否符合制度要求、供应商管理是否完善、巡视反映问题是否落实整改等4个方面,认真清理2015年的招标情况和采购合同签订情况,通过立行立改,把原来按专业进行分工改为按采购节点进行流程优化,从源头上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采购集中度低的问题,通过采取降低招标限额、将限额以上招标集中到招标办、由招标办牵头组织限额以上询价、比价、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等举措,使集团公司主要子企业的招标集中度都提高到70%以上,使越权审批和越权采购现象得到了遏制。同时,开展对违法行贿、违规违约的供应商的重点整顿,暂停其业务合作并按企业流程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对定向采购进行原因分析,对业务指定采取防范措施,尽量避免技术指定。对合格供应商不足的采购项目,开展广泛的供应商寻源,扩大合格供应商库。积极推动“三管六外”人员的交流力度,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监察和审计。
建章立制,层层设防。坚持从集团总部、各分(子)公司、全集团三个层面建立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体系,已发布和制定《采购管理办法》、《采购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招标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划出理由不充分未招标采购必须实施问责追责的纪律“红线”,铲除寻租土壤,斩断利益链条。
平台建设,阳光采购。2015年4月20日,集团公司成立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集中采购管理推进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强化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加快推进全集团统一的物资采购平台建设,尽快推动物资采购业务上线,6月份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的软件实施方已经招标选定,预计今年年底完成采购平台软件开发并上网运行,从而全面实现“阳光采购”,确保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
2.关于对“以权寻租,收受巨额贿赂”问题的整改
集团公司党组坚决把纪律挺在法前,巡视期间,首先对物资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张天德、张生平、李军、张猛4名涉及相关问题的子企业领导人员被开除党籍并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并被地方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逮捕。同时,积极配合四川省纪委、地方检察院查办张天德、张生平、李军3人违纪违法案件,会同地方检察院共同专案办理张猛涉嫌违法问题,先后为四川省纪委专案组、司法机关提供书证材料包括相关合同、涉案账本、相关凭证2168份;配合专案组取证、谈话笔录107人次。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将张天德、张生平、李军、张猛4人违纪违法案件在集团公司网站予以公开通报,点名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举一反三,结合各专项治理筛查巡视转办的问题线索,以加大对权力寻租和索贿受贿行为查办力度为重点,保持惩戒的高压态势。
3.关于对“关联交易、吃里扒外输送利益”问题的整改
结合中央巡视组转办的相关问题线索,认真开展企业职工及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问题专项治理。成立关联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组,制定《企业职工及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召开4次专项治理工作会,认真听取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集团所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三管六外”人员就其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书面报告,对有填报情况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坚决查处领导人员利用职权为亲友及特定关系人经营提供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等腐败问题,切实落实对违规合作商的“黑名单”制度。
(三)关于对“峨半项目亏损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
巡视之前,集团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对峨半项目依法实施破产清算,通过迅速“止血”,避免已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项目再出现流失问题。巡视期间,集团公司积极配合巡视组查办涉及峨半项目的违纪违规问题。巡视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立即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迅速开展对峨半项目管理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专项检查,通过对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梳理,严格对照党纪和相关规定厘清责任,严肃予以责任追究。
1.关于对“峨半项目大搞‘钓鱼工程’,肆意追加投资”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审计署、集团公司审计部对峨半项目的审计结果及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情况,7月24日,集团公司完成对峨半项目投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清理,逐一落实相关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同时,针对峨半项目重大投资中出现的“管理混乱、不受控”问题,集团公司从完善合同审批程序、重大事项授权签批流程等方面入手,总结教训,完善审批程序,加强过程监控。全面审计3个亏损的重大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管控,明确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面审计,组织审计、财务、规划等业务部门对相关投资损失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和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目前已经完成一个项目的审计任务。
2.关于对“峨半项目监督约束乏力,腐败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集团公司《重大基建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明确重大基建项目投资管理职责,加大对重大基建项目投资过程的监督,并根据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控过程助推项目管理水平提升。二是制定《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职责、责任追究的具体事项、工作流程、认定标准和责任处罚进行了具体规定,促使各级领导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三是开展项目管理人才储备,整合集团项目管理人才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管理。
专项调查,严肃追责。集团公司成立“峨半项目管理中存在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组,在峨半组织开展专项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6人,免职7人、降职2人,经济处罚4人,对7名涉嫌违法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调查追究责任。深入开展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清理工作,追回7名领导人员违规兼职领取的薪酬100.21万元。
3.关于对“峨半项目用人严重违规,项目效能低下”问题的整改
集团公司就峨半项目的失职渎职、选人用人、领导人员“带病上岗”问题开展专项整改,派出专项整改工作小组,重点对巡视反映的相关人员的提名、推荐、考察、党组(党委)会研究、公示等选拔任用过程逐一进行了认真倒查,查找存在的领导人员任用不规范、配置层级不合理、选任过程严重违规的问题,追究相关领导人员选人用人违规责任。
三、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治企,把巡视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做强做优企业的有力保障
中央巡视组在集团公司开展的专项巡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也是从严治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对集团公司的重视、关心和爱护。集团公司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把巡视的体检治病和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集团公司做强做优的有力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治企,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态度,保持持续整改的劲头,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
集团公司党组严格按照思想治党、制度治党、依纪治党的要求,把从严治党治企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坚持思想教育从严、行为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真正做到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坚持把巡视整改和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领导人员做人做工作的严与实同具体抓整改、解决存在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把从严治党、从严治企落实到企业基层,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集团公司纪检组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人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进一步唤醒党员领导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防止“国有企业特殊论”,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没有特殊、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揭示及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纪律审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背后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真正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巡视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编成《读书思廉》专刊、期刊,用身边案件警示教育全体党员、领导人员;筹备开通“廉洁东方电气网站”,引进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廉洁文化公开课”等经典专栏,收录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度、工作方法、工作动态、信息简报、警示教育片、电子书刊等内容,建立完整栏目板块,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促进中心工作,传播正能量的功能,积极构建信息沟通与理论教育、推进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交流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长效机制
把建设一个政治坚强、廉洁奉公领导班子和作风优良、干净干事的领导人员队伍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领导人员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增强各级领导人员的纪律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加强领导人员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领导人员选用方式、规范领导人员选用程序、完善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和交流机制,加大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员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常态机制,严格执行领导人员报告个人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用制度约束权力、管好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
(三)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完善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常态化机制
进一步巩固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成果,督促整改工作的持续推进,从制度建设和加强内部管理等入手,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流程、规范管理。抓好集团公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的执行落实,抓好集团公司制订的涉及作风建设的相关禁令和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继续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特别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以及中央巡视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从严执纪,经常抓、长期抓,建立和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四)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推进后续整改,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重点加强物资采购、市场营销、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查缺补漏,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持续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用身边的人和事形成强力震慑,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推进全面整改,进一步把问题整改向相关领域全面延伸和拓展,深入排查各种问题和隐患,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源,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扎紧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东方电气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党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集团公司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借巡视之势,持续发力狠抓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劲动力,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努力向中央和职工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国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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