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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职员虚假投保骗取农业保险赔偿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12-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马晓芳 杜彦侠)农业保险本是一项惠民政策,保费由农户和各级财政共同承担,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然而,这项惠民政策却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保险公司职员张敏(化名)在担任保险公司农业保险部职员及内勤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己姐夫和儿子的名义购买种植保险,骗取农业保险赔偿款186600元。2016年12月15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敏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08年以来,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农业保险是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由政府确定的保险机构承办,种植业保费由投保农户承担20%、农场种植户承担35%,其余部分由中央、自治区、州、市财政分别承担。

  2010年至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公司)受昌吉市政府委托,负责昌吉市辖区内农户投保、查勘、定损、理赔、发放保险补贴资金等工作。

  然而这项惠民政策却成为该保险公司职员张敏眼中的“肥肉”。2013年,张敏以儿子李辉(化名)的名义虚假投保500亩小麦,总保费14000元,张敏自己承担4900元,后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6048元。一次成功骗保,让张敏觉得钱来得太容易,于是又以儿子李辉的名义虚假投保1000亩棉花,总保费42000元,张敏自己承担14700元,后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45360元。骗取的两笔理赔款共计51408元。

  此后,张敏陆续以自己姐夫赵强(化名)、王林(化名)的名义多次虚假投保,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

  2016年7月13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敏涉嫌贪污罪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查明,2012年至2015年间,张敏在担任人保财险公司农业保险部职员及内勤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李辉、赵强、王林三人的名义购买小麦、棉花种植保险,骗取农业保险赔偿款共计186600元。案发后,张敏已退回全部赃款。

  另查明,张敏在归案后向侦查机关提供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吴静(化名)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敏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公司农业保险部内勤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采取虚假投保的方式,骗取国家农业保险理赔款共计186600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张敏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归案后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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