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张忠芳)“谢谢,谢谢你们,一直以来这样关心和帮助我的女儿……”贺某某的母亲说到。6月1日下午,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桐林中心小学,看望了一起因过失致人重伤案件中,被烧伤的被害人贺某某。
2014年1月,贺某某(6岁)在父亲肉摊旁烤火,因村民滕某某烧肉的液化气罐不能燃烧,在其旁的石某某就告诉滕某某可能是液化气灌内有水导致,于是二人便将液化气罐内的液体倒出,流至火源处,突然发生燃烧,从而造成一旁烤火的贺某某面部、右耳、颈部等部位严重烧伤。经三穗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贺某某作损伤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重伤二级。接到该案后,该院迅速对该案进行审查,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贺某某申请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积极发动滕某和石某进最大的努力对贺某某进行赔偿,以便获得及时的救助和治疗。
此后,该院对该案中的被害人贺某某一直进行关注和帮扶,借“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该院干警为贺某某买了爱心玩具、书包、笔等学习用品进行了看望,同时联系了公益组织,发动爱心人士为贺某某捐款了1000元。贺某某表示,现在她的学习、生活都很正常,能和同学们快乐健康的生活在一起。但由于贺某某的父母在家只是靠当搬运工维持生活,后期的治疗费用数额巨大,该院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倡导和呼吁社会多方力量,为贺某某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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