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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一男子酒驾遇检查 踩油门拖行交警百米

发布时间:2018-10-2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罗传勇 谢明泽)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近期“扫黑除恶”工作要求,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严查严管严惩各类严重交通违法。10月24日,汉阴一名男子涉嫌酒驾在接受检查时,驾车加油逃跑将交警拖行近百米致使民警受伤,强行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现被汉阴县公安局依法刑拘。

  2018年10月24日19时许,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县城东城街中段处置一起两车擦挂的道路交通事故时,一辆车牌号为陕GFA***的白色SUV小型轿车突然掉头,执勤民警李军发现该车辆形迹可疑,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在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测过程中,驾驶员突然加油,将民警李军拖刮行驶有150米左右时,逼停。被追击赶来援助的执勤民警逼停,立即将该驾驶员予以控制。后经酒精呼吸测试,蒋某为体内酒精含量为2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事发后,汉阴县公安局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同作战严肃查处该起案件。随即,汉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相关科、队民警赶赴城关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告知当事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将该案件移交汉阴县城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过走访调查现场群众和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蒋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强行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之规定,涉嫌妨构成碍公务罪。目前,蒋某为已被汉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汉阴警方温馨提示,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妨碍公务、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交警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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