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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耍赖”?南溪法院出硬招!

发布时间:2021-07-0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罗小清 陈珊)“法官,车子你们法院查封了,但是我不能交出来,这样,我愿意跟对方和解,每个月给对方100块钱,他们要是不同意就算了”。近日,被执行人林某某说出了这句“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的话。

  “人家王某某都七八十岁了,你还每个月支付他100元,你要支付多久?10年还是20年!”南溪法院执行法官也没有想到林某某会如此“耍赖”。

  林某某在某地经营儿童玩具车,2020年4月某晚,年过七旬的王某某被驾驶林某某经营的玩具车的幼儿绊倒在地当场受伤。经过治疗出院后,王某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双方在赔偿费用上一直无法协调,经南溪区法院一审生效判决林某某需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费用19000余元,驾驶车辆幼儿父母需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费用11000余元。但林某某一直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赔偿义务,王某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林某某名下有一辆机动车,法院立即将该车辆进行查封,并通知林某某限期将车辆移交法院。

  在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面对法官再次向其提出的交车要求,林某某坚决表示不交车,要求法官转告王某某自己愿意每个月支付王某某100元直到付清为止。面对林某某明显的无赖态度和话语,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予以惩戒。当拘留决定书宣读完毕,法警将林某某送往拘留时,林某某才意识到法院不是“开玩笑的”,急忙表示愿意通知家人送钱来履行。次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林某某家人向王某某支付了16000元赔偿款,王某某放弃对其余款项的请求,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林某某无视法官劝解,“不见棺材不掉泪”,最终自食恶果。近年来,南溪区法院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通过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犯罪等方式多措并举捍卫司法权威,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并取得良好效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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