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 今年以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理念,不断形成联动执行合力,拓宽执行渠道,创新执行举措及方式,助力执行工作提速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是制约执行工作的瓶颈,东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将查人找物作为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通过多方联动合力,东昌区人民法院成功找到长期未能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为执行工作打开了新道路、提供了新经验。申请执行人王某(化名)和被执行人(石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因石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因石某人在外地,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沟通,石某声称其在外打工,拒不透露其工作单位及地点,也未能偿还借款,只有其爱人现每月偿还700元。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石某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打工,因曹妃甸工业区特别大,外来务工人口较多,对于执行干警来说人生地不熟,查找起来难度非常大。执行干警王旭、王鹏晰抵达河北省后,首先来到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分局,根据身份信息在网络上查询到关于石某的治安案件,通过公安分局领导的沟通、协调,执行干警到物流园派出所,在所长和警员的协助下找到了石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通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询问调查,了解到石某现每月收入5000-6000元,并作出还款承诺书,于2021年7月开始,每月还款3000元,直至欠款还清为止。

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等一道道关卡犹如摩天之岭,横亘在人民法院面前。创新执行方式,拓宽执行渠道是执行干警为解决执行难需要不断思考的工作重点,执行联动合力,对查人找物开辟了新思路、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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