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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上门为22位农民工集中发放劳务费5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1-08-1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于国兴)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切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8月11日上午,集安法院执行干警驱车80多公里到集安市清河镇某村,为22名农民工集中办理领款手续,集中发放执行款5万余元。

  被告集安市清河镇某村民委员会于2016——2017年累计拖欠原告孙某等22人劳务费共计55254元,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集安法院充分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类案件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法院迅速立案,并于2021年7月27日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立即给付原告劳务费共计55254元。但被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集安法院高度重视,迅速通过线上、线下查控等手段,对该村委会名下账户财产进行调查,查到其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将其应承担的劳务费及其诉讼费、执行费依法扣划至集安法院执行账户。法院考虑到涉诉村民人数多,路途远,且工作忙,随决定上门集中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至此,涉22位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集安法院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快立、快审、快速执行。今年以来,已办理涉农民工执行案件41起,发放涉农民工执行款30余万元。集安法院坚持把审判执行工作与为民办实事深度融合,有力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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