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李固雨)近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法官上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在法官的悉心劝说下,夫妻俩和好如初。
【案件回顾】
蒋某与高某于2010年相识恋爱,2019年1月8日在玛纳斯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结婚,2020年3月11日婚生子蒋小某出生,夫妻俩因为生活上的琐事争吵后,高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敏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初步判断该案具备调解基础,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一直在相互生气埋怨,法官调解未果。庭后,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蒋某表明不愿离婚的意愿,可高某仍坚持离婚。为维护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承办法官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来到了当事人家中,倾听双方对家庭琐事的矛盾点,从二人的相知相识,到家庭生产、生活及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了耐心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情理将矛盾化解,并建议双方平时要多沟通交流,遇到矛盾要积极化解,切勿消极应付,共同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最终,高某与蒋某在法官的调解下和好如初,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21年至今,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调撤成功各类案件近千件,下一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不断练就既解决案件、又化解群众心结的本领,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提高群众的认同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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