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贯彻落实五次全会精神·践悟| 突出政治过硬要求 锤炼纪检监察铁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小额诉讼程序真给力!

发布时间:2021-09-3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当提到“打官司”就感觉是件麻烦事!特别是发生小额诉讼,因为金额小,不少人头疼要不要“打官司”,生怕浪费钱。

  其实我国有着“小额诉讼程序”,你了解吗?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对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适用的比简易程序更简单的一审终审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的特点是小额、简易,强调效率。

  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在保障当事人诉权方面有哪些优势呢?

  简单来说,程序更简化,但权利不减损。

  1.举证期限不超过七日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双方当事人在经法院告知后,明确表示可以放弃答辩期间、举证期限的,就可以直接开庭审理。如不放弃,一般答辩期间、举证期间也不超过7日,加快了案件审理进度。

  2.一审终审提高诉讼效率

  小额诉讼案件一般会速审速结,同时一旦宣判,则判决不能上诉,采用一审终审。对于涉及小额诉讼程序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同样适用一审终审,最大限度地提高诉讼效率。

  3.简化裁判文书

  小额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也是可以简化的,这样从各个方面加快了案件的审理与裁判,从时间和审级方面都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4.简化送达方式

  在送达方面,小额诉讼程序进一步简化传唤、送达的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手机短信等传唤当事人、送达或进行证据交换等,并做好送达记录即可。

  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在保障当事人诉权方面有哪些优势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小额诉讼标的额定期调整办法》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全区法院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调整为21000元,对标的额超过此数额的简单民事案件,或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但标的额在此数额以下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四、什么类型的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

  (五)银行卡纠纷;

  (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

  (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

  (八)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

  (九)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五、哪些类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知识产权纠纷;

  (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六、小额诉讼案件是一审终审的,当事人不服该怎么办?

  对于小额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因该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自送达时即生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不可以上诉。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小额诉讼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小额诉讼判决不服的,仍然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兰琦)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