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尹博文)“感谢各位法官同志能到我们这么远的山沟儿里,把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闹心事、烦心事解决了,除了感谢真是不知道说啥好了!”调解结束后,赤松镇某村的矛盾双方当事人纷纷表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好“法官进网格”工作,日前,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人民法庭联合靖宇县公安局赤松镇派出所的同志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勘查调解纠纷,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关系土地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靖宇县赤松镇某村村民孙某、王某的承包地相邻,孙某在山坡的上半部分种植人参,王某在山坡下半部分种植大榛子,两家关系素来融洽。前段时日,因降雨量增多,山坡上部分的水流量增大,又因种植人参的土地需要排水,排水必须经过王某的大榛子地,孙某为防止水土流失,在王某家的耕地内的水沟用塑料薄膜做了护堤,但是没有起到效果,王某的土地还是被冲刷了约长70米,宽2米,深1米的沟壑,双方由此发生争吵,邻里关系紧张,经多次交涉无果,最终王某诉至靖宇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解决矛盾,不误农时,景山人民法庭的办案法官和赤松派出所的同志立即到田间地头现场勘查,了解该情况后,办案法官从法理、情理上做两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疏导、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再用面对面的方式沟通协调,化解矛盾。最终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割让自己半亩地给王某,用于赔偿该起纠纷的经济损失,至此,困扰双方当事人的土地纠纷彻底解决。

“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切身感受到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一直是景山人民法庭的服务理念,我们将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的职能,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为目标,不断创新举措,切实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景山人民法庭刘桂红说道。
近年来,为积极有效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与高效,靖宇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与当地司法所等行政部门进行诉调对接、充分发挥诉源治理一线的优势,准确把握群众诉求,积极倾听群众呼声,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实现法院工作与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精准对接、有效联动,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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