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李岩)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11月4日上午,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干警走进长春市第十七中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课堂上,法官干警告知同学们6月1日不仅是儿童节,也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日。并从贴近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实际的角度出发,通过制作PPT的形式,引用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真实的典型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语言生动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里的一个个知识点,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成长、成才。并针对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学生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进行释法讲解,普及维权途径。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切实提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是我们司法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长铁两级法院将传承法治信仰,立足审判职能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立足预防与保护,持续性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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