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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抓我!”被执行人溜到派出所报警求“保护”......

发布时间:2021-11-0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杨蕾)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集约中心送达组在送达执行通知书过程中遇到这样的一幕……

  被执行人先是打电话对送达组执行干警语言恐吓、叫嚣,扬言道:“你们敢不敢现在就来,要是现在不来就再也找不着我了”。但在执行干警到达后,被执行人溜到派出所报警,称法院要抓他所以要寻求保护。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20年9月,姚某承租许某的门市房并承包经营许某的汽车修理厂,双方签订房屋出租协议并约定:2020年12月6日前,如不能给付租金和承包费,姚某将立即无条件将房屋腾出。

  约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姚某支付了10.4万元房租后,剩余房租999.94元始终未给付。许某多次索要未果,于是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姚某立即搬出承租门市,并给付剩余房租租金,经审理后出具判决,支持了许某的诉讼请求,许某依据判决申请对被执行人姚某强制执行。

  执行局集约中心送达组在送达执行通知时,姚某拒不露面并不接听电话,送达组到其经营的汽车修理厂找姚某,姚某父亲认为判决不公,觉得心里不平衡,对送达干警的态度极其恶劣,执行干警只好将执行通知书留置在其经营的汽修厂。待执行干警回到办公室后,就发生了开头姚某打电话的一幕。

  为防止姚某一家情绪过于激动带来不良影响,执行局集约中心负责人郭金玉亲自带队,立即申请法警队出警并邀请当地派出所同志协助一同前往。姚某见到警车、法警心生畏惧,溜到附近派出所报案说法院的要来抓他。派出所民警听到是法院要抓他,立即将姚某控制并联系到执行干警。在见到姚某后,郭金玉法官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经过一番劝导,姚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即履行了租金给付义务,同时,姚某表示一定配合法院后续执行工作,尽快履行剩余判项。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醒:积极主动履行执行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执行局多措并举,协同派出所干警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用行动捍卫法律威严,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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