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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润童心 法护成长|未成年人打架引纠纷 法官温情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1-11-0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李冬梅)2021年11月8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结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凌和小宋是梅河口市某校高一同年级的学生,2021年6月29日,小凌在操场上与同学打闹时不小心撞到小宋,双方发生争吵后相互用拳脚殴打对方,致小宋的L1门齿缺失,二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凌某、宋某均为轻微伤,梅河口市公安局分别对凌某、宋某处以三日、五日的行政拘留。

  “我们已经花了1万多医药费了,我儿子的门牙被打断,牙齿的后期修复还需要一大笔开销”。小凌的父母找到小宋的父母索要赔偿款,后学校介入调解,但未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于是,小凌的父母将小宋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治疗费用6万余元。小凌起诉后,小宋预提起反诉。

  审理经过>>>

  “门牙掉了要治疗,但心灵的创伤也要治愈”。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均为未成年,对于这个案件,要解决的不仅是赔偿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知道打架所造成的危害,修复他们的心理创伤,如处理不当将扭曲孩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关乎孩子们的未来和健康成长。因此,为了让两个孩子在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的同时,感受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关爱和帮助,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会同校方、公安与双方家长沟通,耐心说明责任承担,引导双方站在对方角度多考虑,力争疏解双方心结。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坚持和多次沟通下,双方家长达成和解协议,由小宋父母赔偿小凌各项损失11600元,小凌撤回起诉,小宋不再反诉。

  在开庭前将矛盾化解,无疑能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坚持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在涉未成年人审判案件始终,持续完善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开展“德润童心、法护成长”为品牌的党建活动,努力寻求多方力量参与,为“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做好“司法园丁”,让司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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