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关平康)“我的案件比较复杂,本来和解了,结果被执行人找不到了,我本来都放弃了,可是法院一直把我的事情放在心上,没有放弃寻找被执行人,给我追回了欠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宋某某送来的锦旗,感激之情镌刻在鲜艳的锦旗上。

2019年5月,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诉至法院,在法院依法判决后,被执行人张某某未能及时支付欠款,故宋某某向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日立案后,法院依法进行网络查控以及传统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存款8291元,予以冻结后立即划拨给申请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于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给付,该案以终结执行结案。
后被执行人张某某未在约定日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宋某某来院申请恢复执行,红石林区法院受理后,查封了张某某的玉米,并告知其可以出售,但出售前必须通知法院。后被执行人张某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法院多次联系均无法联系上。
2021年“十一”国庆期间,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考虑到临近秋收,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为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局再次寻找被执行人张某某,经过多方寻找打听,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已回到家中准备秋收,于是第一时间前往被执行人张某某家,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某表示以出售玉米方式偿还债务,希望法院帮忙调解。
红石林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到双方纠纷发生前关系很好,且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可以此为突破口。执行干警“十一”期间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某在国庆假期期间把玉米卖掉,节后到法院当面交给申请执行人。10月8日上午,当事人双方来到法院,被执行人张某某将44000元现金当面交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行完毕,不仅解决了一件长达两年的执行案件,更是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林区的社会稳定,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21年10月18日,申请执行人宋某某给执行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民之所需、法之所向,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在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实事,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