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马莉 李家成)为加强外部监督,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11月10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评议2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庭审活动,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民生。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被告人唐某、张某在明知所销售的保健品含有非法物质,属禁售保健品的情况下,仍分别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当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有序的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进行法庭辩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还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社会危害性现场普法,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对危害百姓食品安全案件坚持严厉打击、依法公诉,符合刑事司法政策,维护了百姓人身安全。同时,公诉人现场释法说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参与诉源治理的责任担当,达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庭审观摩结束后,人民监督员杨启东说道。
据悉,2020年以来,泗洪县院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形势、新使命,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案件不起诉、司法救助、民事审判执行违法监督、案件评查等30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77人次。下一步,泗洪检察将继续坚持把人民监督作为检察工作新发展的助推动力,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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