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微信转账成功!
“请写份收条,签下自己名字,写上日期”,法官说道。
“谢谢法官,帮我们把钱收回来了,那个小伙子也不错,有诚信不赖账。”当事人说道。

以上对话,是怎么回事呢?来回顾一下案情:
今年7月,渠县法院立案庭收到21份起诉状,不同原告同一被告,事实相近、理由相同,均是各原告在被告开设的摄影馆预存摄影费用,后摄影馆关门未履行摄影义务,原告要求退款。案件虽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涉及人数众多,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渠县法院立案庭法官依法将该系列案件诉前委派至渠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联合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开导、细致分析、释法明理,案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外出务工挣钱后在2021年10月底前将所有顾客预存款全部退还。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月初,被告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由于疫情原因其本人无法到渠县履行义务,且需延长筹款时间至本月15日,在法院的调和下原告方均同意延长履行期限。应当事人请求,承办法官于11月16日组织21起案件当事人集中领取退款,通过微信扫码收款,被告返还21名原告相应款项、原告书写收条交法院存档,21件全部履行到位。
对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渠县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高效率化解纠纷。今年以来,渠县法院委派至调解工作室案件380件,调解成功234件,诉前调解已成为常态化的解纷方式。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委托诉前调解,法官协助参与调解,保证了公平正义、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涂婷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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