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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助力生态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1-12-2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助力生态资源保护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裁判情况新闻发布会

  法院讯(曹茹)为了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助力生态资源保护所发挥的审判职能作用,2021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召开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新闻发布会。

  会议邀请了媒体记者参加。珲春森林公安局、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珲春林业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局、省林草局驻珲春林业局专员办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珲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会议。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臣作为新闻发言人并答记者问,综合审判庭庭长田茹主持。

  在新闻发布会上,李忠臣介绍了2021年本院所审理的3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将简要案情、裁判结果进行了详解。这3起案件中,被告人刘某某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3只,王某某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22只、闯某某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制品,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通过本院的审理,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徒刑,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并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国家森林资源永欠性损害。

  通过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的发布,使社会各界进一步明确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法律依据、裁判理由,让案件的裁判更加透明,审理更加公正。

  李忠臣现场解答新闻媒体对本院管辖范围、审判职能、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媒体记者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林区法院沟通,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对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吉林省时重要批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好重大生态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画卷,促进珲春林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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