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李立明 傅学斌)“葛某(化名),因为目前我县正处在新冠疫情防控期,今天我们利用远程视频系统依法对你进行讯问。……”3月28日,沭阳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陈文华等三名办案人员在本院远程视频审讯室,对羁押在县看守所监区内的犯罪嫌疑人葛某进行远程提审,对嫌疑人“面对面”的提审实现了“零接触”,确保案件不因疫情延期。整个远程提审过程中,程序衔接规范,视频画面清昕,语音交流畅通。

据了解,该院于今年初启动办案区重新改造工作,在此期间,对旧远程提审主机及周边设备予以拆除。此后不久,适逢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检察案人员因看守所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入所现场提审。因被拆除旧远程提审主机使用年限较长且软件无法更新,同时新远程审设备于短期内也未能部署到位,导致该院入所办案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该院积极成立以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工作专班,加强远程提审应急方案谋划设计,积极克服客观条件限制,大力发挥能动履职精神,充分挖掘已有信息化设备功能,创造性对该院检察听证直播设备进行复用破解远程提审的关键难题,并从远程提审的线材选用、音响配置、施工调试、背景墙设计等每个环节都坚持精益求精,同时严格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以“利旧节约”原则推动项目开展,真正少花钱办成事,成功实现本院提审室与本县看守所监区内提审室远程视频会话与笔录功能,确保远程提审常态化和规范化,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工作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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