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五次全会精神·践悟| 突出政治过硬要求 锤炼纪检监察铁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奋进开局之年丨心中有理想、胸中有家国、肩上有使命

依法提前介入,上海检察机关从快严查涉疫犯罪!

发布时间:2022-04-21  来源:上海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

   依法提前介入,上海检察机关从快严查涉疫犯罪!

  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4月20日以涉嫌诈骗罪对假借社区团购之名实施诈骗的被告人龚某某提起公诉。

  4月7日,龚某某从他人处获悉某超市社区团购信息,在未获得货源保证的情况下,故意隐瞒未达到团购条件的事实,采用伪造居委会证明、虚构货源信息等方式,在两个小区微信群内组织团购,骗取团购费用共计4.6万余元,后多次将上述部分钱款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嘉定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除对该起团购诈骗案提起公诉以外,近日,上海检察机关已对一批涉疫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加强侦查引导,提高办案效率,从快严查涉疫犯罪。

  张某等人销售伪劣保供产品案

  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经与上海某公司商定后,利用该公司名义与梅陇镇政府签订保供协议并提供相应产品。经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介绍,张某采购11万份生猪产品运至梅陇镇集中保供点。在物资发放过程中,居民陆续反映该批猪肉存在诸多严重质量问题。镇政府随即叫停该批物资的发放。

  公安机关日前已立案侦查,并对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高某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

  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使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销售,部分食品进销差价率最高达437%,累计销售175万余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

  公安机关日前已立案侦查,并对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李某等人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案

  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其弟弟李某某使用修图软件,伪造数份印有上海市相关行政机关公章的防疫车辆通行证以及防疫生活物资保障企业证明,用于运输、贩卖蔬果牟利,并提供给他人在上海市运输、销售物资。

  公安机关日前已立案侦查,并对李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凌某销售假冒品牌口罩案

  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凌某在明知情况下,网购假冒品牌口罩后转手销售牟利,销售金额总计38万余元,案发后被查扣假冒品牌口罩2.9万余个。

  公安机关日前已立案侦查,并对凌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当前,上海市上下正在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检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涉疫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市民群众切身权益,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稳定。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