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袖清风,执法如山”——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上金灿灿的八个大字,朴实无华地表达了申请执行人对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菁华的评价。自该执行案件立案以来,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高效执行的司法理念,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执行工作的目标,用心办好案。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通化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被执行人于生效判决之日立即给付张某本金及利息20余万元。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遂至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东昌法院执行局在接到张某的立案后,立即采取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及保证金账户。因该保证金账户严重影响到了该公司的正常运转,被执行人联系执行法官,要求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今年3月初,由于疫情原因执行法官居家隔离,无法通过召开执行听证会等方式,即采取线上通过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提供其他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银行账户存款,对该账户进行冻结,以解除保证金账户。隔离解除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召开执行听证会,确认执行标的额,协商给付还款义务如何履行。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亦未能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后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全额划拨20余万元至东昌法院执行案款账户,并及时发放给张某,该案执行完毕。
两个月的时间将该案执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并给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体现了东昌法院执行之“速度”,彰显了强制执行措施之“力度”。东昌法院执行法官做到“隔离不搁案”,变换执行工作新方式,越是困难,越是要心系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接下来,东昌区人民法院将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干警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