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张永才)日前,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路查中,发现一辆车辆不但没悬挂机动车号牌、而且驾驶人还没有驾驶证,在对车辆做进一步检查中,竟然发现车后备箱内还有两把“大砍刀”,这一治安和交通安全隐患很快被执勤交警及时排除,驾驶人因此受到了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理。
1月31日下午15时许,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关中队二分队民警马庆利在该校县城中医院门口设卡检查中,发现一辆白色丰田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立即将该车拦截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车不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随即,执勤民警又对该车进行认真检查,在其车后备箱内竟发现两把长约近50公分砍刀,两把刀具均为管制刀具。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控制并对其私自携带管制刀具,移交派出所处理,在调查处理中,驾驶人周某为泗县人,在五河县某酒店任厨师,据其交代,当日下午3时许,受朋友之托,驾车到淮河大桥南接人,没想到被执勤查获,对车内后备箱所携带的刀具,其供认不讳。
当日下午16时许,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周某作出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